一、项目名称
申请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
二、政策标准
苏人社发 [2022] 6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园区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
2、自2022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证书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或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45054/index.html)的查询结果为准
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均应为“企业职工”参保状态
园区参保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报。职工取得证书日期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结果请登录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或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45054/index.html)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如在园区缴费不足12个月的,需至原失业保险费缴纳地所在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五、办理程序
1、园区参保职工在江苏智慧人社平台进行在线申报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七、收费标准
无
八、特别说明
1、一般职业(工种)补贴标准: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
2、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纳入苏州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一般职业(工种)对应等级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30%,以对应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证书核发时间为准。当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未发布前,参照上一年度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3、一本证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的政府补贴性培训,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4、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职工不属于技能提升补贴对象。
5、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九、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无
十、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