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申请园区学历教育提升补贴
二、政策标准
《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17〕159号)
《园区管委会关于做好园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园管〔2018〕12号)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就业困难群体社保补贴操作细则>等十七项细则的通知》(苏园劳保〔2018〕10号)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申请享受学历教育提升补贴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有就业愿望和学历提升需求的园区被征地农民
2、参加经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本科成人教育学习,并获得学历证书
3、在被相关院校正式录取后的1年内在园区劳动保障部门完成预登记手续
四、申请材料
预登记:
1、申请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
2、申请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收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
4、学校录用通知书、学生证及其他可证明学籍身份的材料原件(收复印件)
5、《苏州工业园区学历教育提升补贴预登记表》(一式三份)
补贴申领:
1、申请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收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
3、申请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收复印件)
4、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备案表》原件(收复印件)
5、由毕业院校开具的正规行政事业性学费收据原件
6、《苏州工业园区学历教育提升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7、园区劳动保障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程序
1、预登记:申请人在被相关院校正式录取后的1年内携带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申请预登记
2、补贴申领:经过预登记的申请人在完成学历教育(取得毕业证书)后的3个月内,携带材料至户籍所在地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申请补贴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
七、收费标准
无
八、特别说明
学历教育提升补贴为学费的80%,学费补贴单次额度不超过1.5万元,补贴额度累计不超过3万元。每个学历层次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1、本细则中的成人教育是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人高考、广播电视大学等形式,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育不在补贴范围
2、申请人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已享受学历教育提升补贴的金额,从3万元补贴额度中直接抵扣
3、申请人完成预登记后,在学习和补贴申请期间户籍迁出园区的,不再享受本补贴
4、本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实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之前出台的有关政策意见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2018年1月1日前已预登记,但尚未享受补贴的,从2018年1月1日起按本细则的标准执行
九、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1、《苏州工业园区学历教育提升补贴预登记表》
2、《苏州工业园区学历教育提升补贴申请表》
3、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定期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检查。对弄虚作假、冒领、骗取补贴资金的机构和个人,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其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追缴所拨补贴资金,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违规单位和个人3年内不得享受园区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十、办理时限
12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