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申请就业创业证
二、政策标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19〕2号)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园区常住人员。
2.园区在校期间创业的大学生。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
3、申请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1张
4、营业执照副本(仅在校期间创业的大学生需提供)
5、学籍证明(仅在校期间创业的大学生需提供)
五、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园区常住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至常住地为民服务中心或各工作站申领。
2、大学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当地公共服务平台代为申领《就业创业证》,凭营业执照副本和学籍证明,直接办理就业登记。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
七、收费标准
无
八、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无
九、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