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
一、项目名称
失业登记
二、政策标准
《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工业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苏园劳保[2007]9号)和《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保就管〔2015〕11号)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凡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含港澳台劳动者),均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将超出法定劳动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有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纳入服务范围。
四、办理材料
1、申请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
五、办理程序
1、斜塘户籍失业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至斜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户籍所属工作站、民众联络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2、非本地户籍失业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至常住地所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居住地所属工作站、民众联络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3、申请人自行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手机办理失业登记。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
七、收费标准
无
八、特别说明
无
九、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无
十、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