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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单》

一、项目名称

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单》

二、政策标准

《苏州市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实施意见》

三、办理对象

符合政策规定准备生育、已经生育子女或引产、流产一、二、三孩的夫妻

四、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生育登记表

3、户籍人口提供户口本

4、流动人口提供户口本与居住本辖区有效证明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

七、收费标准

八、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生育登记表》

   九、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生育登记表


女方基本情况

男方基本情况

姓   名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户 籍 地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结婚日期

年    月    日

子女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性别

政策

内外

男方亲生/女方亲生/双方亲生/收养

备注






















婚育

情况

承诺

登记人承诺

 

我们承诺以上情况属实,现登记生育第    个子女。如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女方签名:          男方签名:

年   月   日

经办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名: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婚姻状况”请填写“初婚”“再婚”或“复婚”。

2、“子女状况”需填写男方、女方生育、收养的所有子女。

3、本次登记的孩子已出生的,属于补登记,请在子女状况栏中备注中标明“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