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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项目名称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政策标准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1、子女或女方户籍为本辖区,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1)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

2)依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在未结婚生育子女前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夫妻

3)再婚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一方

    4)再婚夫妻中一方系离异或丧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未育且不再生育的另一方

5)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或者丧偶后,未再婚的一方

2、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夫妻不能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对20161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领证者子女的出生日期应在196311日至20151231日之间

四、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4、孩子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孩子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6、夫妻与子女(小二寸)合影照片2

7、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二份(夫妻双方承诺、填写申请理由并签字,交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

七、收费标准

八、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九、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