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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受理

一、项目名称

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受理

二、政策标准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的通知》(苏政民事〔201820号)

《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民事〔201811号)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1、不满18周岁,因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关心帮助的儿童即为困境儿童。

2、该群体主要包括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贫困家庭儿童,以及遭受侵害和虐待的儿童,失足未成年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的儿童等

四、申请材料

1、宣告失踪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出具)

2、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3、报警登记书(公安部门出具)

4、《江苏省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5、监护人身份证

6、儿童近期免冠照片

7、儿童或其父母的残疾证

8、重大疾病诊断书(省内医疗保险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出具)

9、监护权确认变更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出具)

10、裁判文书(人民法院出具)

11、父母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公安部门出具)

12、儿童户口簿

13、银行卡

五、办理程序

1、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要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受理部门将材料转交相应社区,由社区进行调查,召开民主评议并公示,公式通过后,由受理部门将相关材料报送园区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

七、收费标准

八、特别说明

九、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江苏省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十、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