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受理
二、政策标准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的通知》(苏政民事〔2018〕20号)
《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民事〔2018〕11号)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1、不满18周岁,因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关心帮助的儿童即为困境儿童。
2、该群体主要包括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贫困家庭儿童,以及遭受侵害和虐待的儿童,失足未成年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的儿童等
四、申请材料
1、宣告失踪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出具)
2、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3、报警登记书(公安部门出具)
4、《江苏省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5、监护人身份证
6、儿童近期免冠照片
7、儿童或其父母的残疾证
8、重大疾病诊断书(省内医疗保险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出具)
9、监护权确认变更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出具)
10、裁判文书(人民法院出具)
11、父母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公安部门出具)
12、儿童户口簿
13、银行卡
五、办理程序
1、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要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受理部门将材料转交相应社区,由社区进行调查,召开民主评议并公示,公式通过后,由受理部门将相关材料报送园区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
七、收费标准
无
八、特别说明
无
九、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江苏省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十、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