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申请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
二、政策标准
《关于印发<苏州市区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意见>的通知》( 苏残字〔2008〕86号)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1、补贴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自主创业的残疾人
2、适用时限:残疾人于2008年1月1日后申领《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
3、适用原则:残疾人在五年之内,不得重复享受自主创业补贴资金
四、申请材料
1、残疾人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五、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将材料交至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办理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
七、收费标准
无
八、特别说明
无
九、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苏州市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十、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