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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申报纳税及发票代开

一、项目名称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申报纳税及发票代开

二、政策标准

    税收征管业务工作规程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房东或委托人
   受理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请,办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事项
   受理范围: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通办

四、申请材料

   (1)《私房出租代开发票申请表》(现场拿取)
   (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承租方若为公司请加盖公司公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与复印件
  (4)房屋产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非本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五、办理程序

   (1)房东或委托人现场填写《私房出租代开发票申请表》
  (2)房东或委托人出示申请材料
  (3)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无误后,当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4)房东或委托人当场缴纳税款并确认发票信息无误后取走发票。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七、收费标准

八、特别说明

九、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1)《私房出租代开发票申请表》(现场拿取)

十、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