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申报纳税及发票代开
二、政策标准
税收征管业务工作规程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房东或委托人
受理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请,办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事项
受理范围: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通办
四、申请材料
(1)《私房出租代开发票申请表》(现场拿取)
(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承租方若为公司请加盖公司公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与复印件
(4)房屋产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非本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五、办理程序
(1)房东或委托人现场填写《私房出租代开发票申请表》
(2)房东或委托人出示申请材料
(3)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无误后,当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4)房东或委托人当场缴纳税款并确认发票信息无误后取走发票。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七、收费标准
无
八、特别说明
无
九、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1)《私房出租代开发票申请表》(现场拿取)
十、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