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一窗办理
二、政策标准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调整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范围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20)255号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具有苏州工业园区户籍,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倍低保标准内,且患23类重大疾病的患者本人,可申请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 白血病、尿毒症、癌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期或伴有脏器损害)、血友病、慢性重症肝炎、重症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先天性心脏病、耐多药肺结核、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限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足〈有坏疽、深部溃疡、脓肿、骨髓炎〉患者)、肝豆状核变性、克罗恩病、运动神经元病、尘肺病、肺动脉高压、脊髓性肌萎缩、肝功能衰竭、严重肾衰竭、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及一、二级精神(智力、肢体、视力)、三级精神(智力)残疾等23类重病重残患者。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3、申请社会救助信用承诺书
4、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
5、特门、疾病诊断证明、残疾症、劳动能力证明
6、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复印件
7、就业及各类收入材料(近12个月的银行工资存单明细、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公积金缴费明细以上三项证明至少提供两项;房租协议、其他收入证明)
8、各类或有协议(如离婚协议、赡抚养协议等)
五、办理程序
1、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名义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必须签订《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及《申请社会救助信用承诺书》;由委托申请人代表家庭成员办理申请事项,授权相关部门进行家庭收入、财产的核查时,授权书需全体家庭成员签名和按指模印,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签并按指模印;
2、由街道办事处审查、审核。期间,在经常居住小区所在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
七、收费标准
无
八、特别说明
无
九、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苏州市区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审批表》
十、办理时限
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