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残疾学生教育补助
二、政策标准
《关于调整苏州市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教育助学补助标准的通知》(苏残字〔2020〕72号)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1.残疾学生:苏州市户籍,持有县级残联核发的有效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从学前教育阶段起享受残联提供的助学补助。
2.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苏州市户籍,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县级残联核发的有效残疾人证,且属于在册低保户、低保边缘救助对象和低收入家庭的非残疾学生。考取全日制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后按规定享受残联提供的助学补助。
四、申请材料
1.全日制教育
(1)学前教育阶段:户口簿和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银行账号,学生在校证明,学校发票(需注明收费时间和收费内容,如:教育保育费、伙食费等明细);在册低保户、低保边缘救助对象和低收入家庭残疾学生需提供低保、低保边缘或低收入家庭证明。
(2)义务教育阶段:户口簿和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银行账号,学生在校证明。
(3)高中(含中专、中职、职高)教育阶段:户口簿和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银行账号,学生在校证明;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还需提供低保、低保边缘或低收入家庭证明。
(4)高等教育阶段(大专及以上):户口簿和学生本人或家长残疾人证的原件、复印件,银行账号,学生在校证明(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学费、住宿费发票;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还需提供低保、低保边缘或低收入家庭证明。
2.非全日制教育
户口簿和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银行账号,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学费发票等。
五、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监护人将材料交至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申请办理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
七、收费标准
无
八、特别说明
申请时间每年5月
九、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苏州市残疾学生或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教育助学补助申请表》
十、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