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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供养审批

一、项目名称

特困人员供养审批

二、政策标准

《苏州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苏政民规(20171号)、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 456 号)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具有斜塘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当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残疾证

4、委托人身份证

5、委托人授权书

6、申请书

7、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8、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9、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10、苏州市特困人员认定审批表

11、银行卡

五、办理程序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

七、收费标准

八、特别说明

九、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1、《苏州市特困人员认定审批表》

2、《特困人员家庭财产登记备案表》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关爱照料服务协议》

4、《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

十、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