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特困人员供养审批
二、政策标准
《苏州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苏政民规(2017)1号)、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 456 号)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具有斜塘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当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残疾证
4、委托人身份证
5、委托人授权书
6、申请书
7、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8、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9、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10、苏州市特困人员认定审批表
11、银行卡
五、办理程序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
七、收费标准
无
八、特别说明
无
九、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1、《苏州市特困人员认定审批表》
2、《特困人员家庭财产登记备案表》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关爱照料服务协议》
4、《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
十、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