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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基层工会组织设立事宜

一、项目名称

办理基层工会组织设立事宜

二、政策标准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3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在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斜塘街道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

四、申请材料

成立工会组织的请示、选举结果的请示、工会干部情况表、计票结果

五、办理程序

1、成立工会筹备组(提出建会申请,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2、宣传动员,发展工会会员

3、建立工会小组或分工会(会员数较少的,此程序可省略)

4、做好两个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协商提名工作,将申请材料交至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5、企业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6、企业分别召开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工会领导人

7、企业将选举结果报至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报上级工会批准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七、收费标准

八、特别说明

九、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十、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