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办理园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二、政策标准
《关于整合完善园区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意见》、《苏州工业园区居民基金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苏州工业园区基本医疗保险操作细则》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1、园区户籍,0-3周岁的婴幼儿
2、重症残疾人:具有园区户籍的,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已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3、老年居民:具有园区户籍,未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
4、外地迁入户籍不足10年的老年居民
5、待安置人员(第二年龄段人员)及历史遗留问题人员
6、保养人员(第三、第四年龄段人员)
7、优抚对象;
8、2010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城乡医保的相关人员
四、申请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2、本人居民户口薄
3、社会保障市民卡
五、办理程序
参保人员到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社区工作站申请办理,工作人员审核后系统录入,进行缴费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各社区工作站
七、收费标准
无
八、特别说明
无
九、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苏州工业园区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参保回执》
十、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