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
二、政策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交通违法人员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驾驶证
3、行驶证(如遇单位车辆超证使用,需提供处理违法本人劳动合同,合同需加盖公章)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至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七、收费标准
无
八、特别说明
1、缴纳罚款可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也可使用交管12123缴纳
2、处理本市违法需在决定书右下角签名和当天日期。异地违法需在告知书上写上名字和当天日期,并在无异议框内打“√”
3、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午间不休息。逢节假日休息。
九、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无
十、办理时限
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