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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

一、项目名称

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

二、政策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交通违法人员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驾驶证

3、行驶证(如遇单位车辆超证使用,需提供处理违法本人劳动合同,合同需加盖公章)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至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七、收费标准

八、特别说明

1、缴纳罚款可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也可使用交管12123缴纳

2、处理本市违法需在决定书右下角签名和当天日期。异地违法需在告知书上写上名字和当天日期,并在无异议框内打“√”

3、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午间不休息。逢节假日休息。

九、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十、办理时限

  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