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市内户口迁移
二、政策标准
《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适用于本市公民申请将户口迁移至本人其他合法稳定住所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住房证明、公有住房租赁使用证)
4、结婚证
五、办理程序
预审、受理、审核、上报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派出所(莲塘路8号)
因业务调整,目前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仅提供咨询服务,具体事项办理请至斜塘派出所。
七、收费标准
无
八、特别说明
特殊情况,请现场咨询
九、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无
十、办理时限
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当场办理,需上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审核)的户口登记事项,20个工作日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