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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户口迁移

一、项目名称

市内户口迁移

二、政策标准

《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适用于本市公民申请将户口迁移至本人其他合法稳定住所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住房证明、公有住房租赁使用证)

4、结婚证

五、办理程序

预审、受理、审核、上报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派出所(莲塘路8号)

因业务调整,目前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仅提供咨询服务,具体事项办理请至斜塘派出所。

七、收费标准

八、特别说明

    特殊情况,请现场咨询

九、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十、办理时限

     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当场办理,需上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审核)的户口登记事项,20个工作日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