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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养老(医疗)待遇核定

一、项目名称

退休养老(医疗)待遇核定

二、政策标准

《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

适用于办理参保人员退休养老、医疗待遇核定及退休结存额提取

四、申请材料

整理汇总当月到退休年龄人员的申请材料及退休资格审批表

五、办理程序

个人应携带相关材料至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社保和公积金窗口办理退休养老(医疗)待遇核定手续。

六、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七、收费标准

八、特别说明

九、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十、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规定,退休次月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