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小作坊注销

一、  项目名称

食品小作坊注销

二、  政策标准

《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苏州工业园区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

三、  办理对象

园区斜塘街道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的活动者

四、  申请材料

注销申请材料

1、食品小作坊登记注销申请书

2、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登记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声明材料

食品小作坊登记被注销的,登记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

五、  办理程序

第一步:填写《小作坊登记申请书》

第二步: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

第三步:得到正式受理通知后,与核查部门预约现场核查时间

第四步:配合核查部门实施现场核查并按要求积极整改

第五步:整改完成后,提交重新现场核查申请

第六步:经核查部门判定符合规定后,等待通知行政审批的决定

第七步:领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正副本

六、  受理部门

斜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七、  收费标准

八、  特别说明

请参见“食品小作坊登记”

九、  相关表单及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请参见“食品小作坊登记”

十、  办结时限

承诺20个工作日办结